深圳市南山区绿色建筑分项资金-有突出业绩的单位
有突出业绩的单位资助标准:
对在南山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年度服务项目数量超过15个,且年度服务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有突出业绩的单位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四)非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其投资、建设的申请项目应位于南山辖区,且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突出业绩的单位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所需材料 |
是否 必备材料 |
网上提交 资料要求 |
纸质材料要求 |
1 |
申请报告(项目概况及简介) |
是 |
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
是 |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
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是 |
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是 |
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5 |
《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分工及承担的任务及资金投入 |
否 |
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6 |
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
是 |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并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7 |
注册登记地址承诺函(申请企业注册地为南山区的,该材料为必备材料) |
否 |
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二)各分项项目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所需材料 |
是否必备材料 |
网上提交资料 要求 |
纸质材料要求 |
有突出业绩的单位 |
业绩情况综合报告,包括:项目数量、项目级别、项目获奖情况等 |
是 |
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
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
是 |
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