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绿色建筑分项资金-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
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资助标准:
1. 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办的国家级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的,政府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办的省级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的,政府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 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办的市级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的,政府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工程项目须在承办之日起一年内申报。
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四)非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其投资、建设的申请项目应位于南山辖区,且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所需材料 |
是否 必备材料 |
网上提交 资料要求 |
纸质材料要求 |
1 |
申请报告(项目概况及简介) |
是 |
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2 |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
是 |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
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是 |
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是 |
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5 |
《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分工及承担的任务及资金投入 |
否 |
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6 |
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
是 |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并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7 |
注册登记地址承诺函(申请企业注册地为南山区的,该材料为必备材料) |
否 |
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
(二)各分项项目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所需材料 |
是否必备材料 |
网上提交资料 要求 |
纸质材料要求 |
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 |
举办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证明材料 |
是 |
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