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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资助内容

新入选并落户南山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以及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的,可申请资助。

2.资助额度及方式

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的创业资助;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给予100万的创业资助。每人限资助一次。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3.申请条件

(1)“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需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入选落户南山或异地入选于2016年1月1日后迁入南山并已在市委组织部备案,且“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应在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并占企业总资本的30%以上;

(2)“千人计划”专家新创办的企业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南山注册成立的企业(实际经营场所须位于南山区),且“千人计划”专家应在新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并占企业总资本的30%以上;

(3)“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和专家新创办的企业需满足缴交社保员工5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交数据),且申请当月社保人数不低于5人;

(4)须在落户南山后3年内申报,资助费用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