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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4-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完善企业服务公共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包括公共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融资对接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政务数据服务及企业诉求协调办理服务等具体服务企业内容。
第二章  公共法律服务
第三条  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探索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园区、商圈、写字楼等地,全方位、多领域开通惠企利民法律服务通道,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第四条  开展案例分享、法律法规解读、法律答疑等形式丰富的“送法进园入企”活动,推动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理念,提高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  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围绕企业经营、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用人用工等方面涉法事项,“一对一”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推动企业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
第六条  支持和引导“走出去”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积极为企业办理赴境外融资、进行跨境贸易、引资合作办理公司信用、重大事项决议、银行保函、法人委托授权、声明、担保、合作协议等公证事项,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开拓海外市场保驾护航。
第三章  知识产权服务
第七条  依托龙华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信用”五位一体和N个行业特色服务在内的“5+N”一站式服务,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通道。
第八条  发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龙华分窗口直通作用,为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维权、数据运用、协同保护等服务,积极将互联网、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重点产业专利纳入专利预审快速通道和优先审查推荐范围,实现数字经济类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2年压缩到3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周期从3个月缩短至10天。    
第九条  通过龙华产品学校打造“1+1+1+1+N+S”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开展质量强企、知识产权优企双月服务周活动,在线上云平台发布“质量智慧”等系列课程,线下定期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和论坛,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帮扶、标准制订、专利申请等“定制式”服务。
第十条  联动龙华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面临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链接专家及机构资源,针对企业不同需求,指导其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排查,提供谈判对策、应诉建议等专业服务。
第十一条  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融资,落实相关补贴扶持政策,联合银行、担保、保险、专利、版权、法律等专业机构,共同简化办理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贷款额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四章 融资对接服务
第十二条  依托“金融驿站”提供金融咨询、诊断、纾困等全流程服务,推介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股权投资、专项保险等金融产品,实现现场收集企业融资需求,组建金融服务团队精准解决需求,1个工作日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三条  持续办好“首贷专窗”,定点对接企业首贷需求,针对性地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扩大信贷覆盖面,提高首贷成功率。
第十四条  强化金融产品创新,以“数字金融”赋能“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推广政补贷、园区贷、产链贷为一体的“数字云贷”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第五章 市场开拓服务
第十五条  依托龙华区国际合作中心,围绕国际化便民服务、国际化企业服务、国际化人才服务、国际化机构服务、国际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志愿者服务六个板块,提供涉外政务咨询办理、涉外投资经营咨询、国际商协会入驻管理、企业多类型项目推介等支持和服务。
第十六条  充分利用市级“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防范、危机预警、合规培训等多领域多层次服务,同时提供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展会、援外企业资质等业务办理链接服务。
第十七条  深化“十百千”拓市场计划,开展“数十场”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宣讲,推出“超百项”重点展会支持计划、推动“几千家”企业享受展会和出口信用保险政策。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组织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第六章 政务数据服务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相关要求,依托龙华区各级政务大厅、专业分厅,通过“绿色通道”、“帮办代办”、“跨域通办”等线下专窗,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下政务服务。
  第二十条  发挥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优势,实现数据赋能政务服务,依托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专区,以及全市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容缺办理、无感申办、视频办、指尖办等线上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线上政务服务。    
  第二十一条  充分利用政策AI计算器,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汇集解读、匹配推送、精准测算、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等服务。
第七章 诉求办理服务
第二十二条  依托深i企、i龙华-民意速办等平台实现企业诉求线上提出,服务专项小组实时接收、办理进程实时可视、办理结果实时回复、服务效果实时评估的即收即分即办企业诉求办理闭环。
第二十三条  在“i龙华”平台上线虚拟园区专区,围绕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各环节需求,整合各单位服务资源,引入各类专业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人才、用工、用地、用房、物流、融资、保险、会计、法律、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一揽子服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自2024年X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XX年。
第二十五条    本措施由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牵头解释,具体解释实施工作由各相关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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