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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开展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受理工作(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3-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操作规程》,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受理工作。请有意申请资助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受理项目及时间

上级目录

事项名称

受理期限

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房租资助

基地入驻申请

2023年3月20日至10月31日

入驻单位房租资助

基地入驻申请
受理条件
申请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科姆龙园区,以下简称“基地”)入驻及租金 资助扶持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要求: 1.申请入驻基地的单位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均在 基地或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内将注册地(登记地)和纳 税登记地迁入基地; 2.申请租金资助扶持的单位需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 基地准入单位,且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均在基地内。
(二)申请单位主营方向需属于激光产业关键领域。
(三)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 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或科研机构: 1.申请单位上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的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5%,且近两个会计年 度产值或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 2.申请单位为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深圳市新设基础研究机构、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龙华区重点研发 机构,且在激光领域拥有一定的技术领先性。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区科技主管部门建议入驻的其他具有 潜力的激光领域优质企业和科研机构。
资助标准:将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集中优选一批在激光产业中拥有一定科技含量或产值规模的机构和企业入驻基地,并给予其上一年度实际租用办公用房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50%的补贴,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租金资助扶持起计时间不早于区科技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的租金资助协议约定日期以及租赁合同起始日期,申请单位需在租金资助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将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基地。特别提醒:区科技主管部门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对基地进行一次租金评估。申请单位入驻期间可享受的租金补贴部分不超过当年租金评估价格的50%。
受理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5、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6、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7、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8、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9、专职技术人员情况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单位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受理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操作规程(深龙华科创〔2020〕88号)

入驻单位房租资助
受理条件
申请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科姆龙园区,以下简称“基地”)入驻及租金 资助扶持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要求: 1.申请入驻基地的单位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均在 基地或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内将注册地(登记地)和纳 税登记地迁入基地; 2.申请租金资助扶持的单位需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 基地准入单位,且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均在基地内。
(二)申请单位主营方向需属于激光产业关键领域。
(三)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 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或科研机构: 1.申请单位上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的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5%,且近两个会计年 度产值或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 2.申请单位为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深圳市新设基础研究机构、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龙华区重点研发 机构,且在激光领域拥有一定的技术领先性。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区科技主管部门建议入驻的其他具有 潜力的激光领域优质企业和科研机构。
资助标准:将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集中优选一批 在激光产业中拥有一定科技含量或产值规模的机构和企业入驻 基地,并给予其上一年度实际租用办公用房租金(不含物业管理 费)50% 的补贴,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 租金资助扶持起计时间不早于区科技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 的租金资助协议约定日期以及租赁合同起始日期,申请单位需在 租金资助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将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 迁入基地。 特别提醒:区科技主管部门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对基地 进行一次租金评估。申请单位入驻期间可享受的租金补贴部分不 超过当年租金评估价格的 50%。
受理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房租资助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5、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6、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
7、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8、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9、专职技术人员情况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单位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1、区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激光产业基地入驻确认函、资助协议等
12、经基地法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入驻单位与基地签署的租赁合同,房租转账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13、入驻单位申请资助周期内的所有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受理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操作规程(深龙华科创〔202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