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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开展2022年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受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2-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及其操作规程文件,我局现已启动2022年龙华区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的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孵化载体入驻单位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及时间
(一)受理项目
2022年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
(二)受理栏目
1.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通过“孵化载体扶持-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栏目进行受理,可申报资助范围见附件1。
2.2018年12月26日前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软件园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通过“孵化载体扶持-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园(创新产业园)房租资助”栏目进行受理,可申报资助范围见附件2。
(三)受理时间
孵化载体配套扶持项目全年开放申报、分批审核的方式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为申请单位入驻孵化载体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符合房租资助申请条件且未申请房租资助的单位,可将申请周期内的房租资助申请一并提交(各单位的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最早不得早于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软件园的认定时间)。
(二)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申报单位必须在整个审批程序时间段满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及其操作规程文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及部分材料原件交各孵化载体运营方汇总,由所在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形成汇总申报书后统一递交至区科技创新局。具体事宜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附件:

1、龙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清单/uploads/allimg/221017/1-22101FZ33B22.xlsx
2、龙华区科技创新园清单/uploads/allimg/221017/1-22101FZ344G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