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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回补升级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1-0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龙华区2020年工业和商贸服务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第二条第六点 促进消费回补升级。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在我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给予每辆2000元消费补助;对以旧换新,在我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给予每辆3000元消费补助。
二、奖励对象
符合相关规定的购车消费者(个人或企业)。
三、奖励方式
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发放至消费者数字人民币钱包。数字人民币发放所需资料以后续申报通知为准。
四、奖励条件
(一)购买新车:奖励对象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汽车销售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日期均位于上述期间内,且发票日期在合同日期之后;
(二)以旧换新:奖励对象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将名下旧车报废注销登记或出售转移登记,并获得更新指标后新购小汽车),上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且汽车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也在上述期间内。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须为 2020 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粤 B 车牌小汽车;
(三)奖励对象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可通过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购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按要求提供全部证明材料。
五、奖励标准
(一)购买新车:在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10万元(含10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下同),给予消费者每辆车2000元的消费补助;
(二)以旧换新:在龙华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凭购车车主相对应的旧车售卖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转移登记页或有资质的报废机构出具的报废证明材料(或机动车报废证书)换购新车的,分别给予每辆3000元消费补助;
(三)以上奖励可与相关部门奖励叠加申请;
(四)以上奖励对象不包含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
六、申请条件
(一)汽车销售企业指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在龙华区,且通过龙华区商务局备案(其中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应按统计规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二)汽车销售企业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内容包括承诺活动期间不借机抬价,不以开具虚假发票、先开票后报废票据、为其它门店代开票据、票据内容与实际销售车辆型号不符等形式套取或协助套取政府补贴等。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汽车销售企业需提供汽车销售清单(附件2),协助购车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申请购车补贴;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10万元(含)以上,且为“国六”排放标准汽车。销售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认定以发票日期为准(且汽车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也在上述期间内,发票日期在合同日期之后);
(四)购车消费者(个人或企业)应在购买前登录中国信用网(个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企业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核查信用情况,如购车消费者存在失信行为则不予发放资金补助。
七、申请材料
(一)新车销售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回补升级(汽车消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购车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者购车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的10万元(含)以上的“国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购车合同复印件;
4.发证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5.提供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相关材料;
6.购车消费者在中国信用网信用查询情况复印件。
(二)以旧换新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回补升级(汽车消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购车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者购车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具的10万元(含)以上的“国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购车合同复印件;
4.与购车车主身份证相对应的旧车售卖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页复印件,汽车报废的需购车车主提供有资质的报废机构出具的报废证明复印件或机动车报废证书复印件(以上日期均需在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5.提供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相关材料;
6.发证日期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新购置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新车登记所有人须与更新前车辆所有人一致,且均为粤 B 车牌);
7.购车消费者在中国信用网信用查询情况复印件。
八、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区商务局制订申报受理计划;
(二)补助申报和材料接收:区商务局将发布公告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由汽车销售企业整理购车消费者相关资料并集中申报;
(三)材料审查: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拨付流程;对经审查内容不合格的,材料不另行退回;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不再受理;
(四)专项审计:区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资助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五)对外公示:区商务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批:公示期满后,报区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七)资金拨付:区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直接拨付到消费者数字人民币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