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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提交2021年和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拨款资料

发布时间:2023-02-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2021年和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名单已在我局网站公示,请附件名单内尚未提交拨款资料的企业在2023年2月28日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备注:国高证书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企业,请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3、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以上拨款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邮寄至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已立项未提交材料名单
2.资金收据模板
3.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
(咨询电话:0755-23325955)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已立项未提交材料名单/uploads/allimg/230214/1-23021409131I2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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