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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能效“领跑者”示范项目扶持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企业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企业在平台下载自动生成带水印的PDF文件。
(一)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能效“领跑者”示范项目扶持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五)国家或省、市工信部门公布的审核通过文件。
(六)名称变更材料。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非必需项)
注:企业只须将上述材料一次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在本平台提交的资料不需重复上传。
二、申请受理
(一)受理时间
2022年11月10日-11月18日。
(二)扶持范围
获得国家或省、市工信部门能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纳税地及统计地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
2.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区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三)扶持标准
对通获得国家或省、市工信部门能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审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准制方式。
(五)咨询电话:1784101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