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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技术标准研制激励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受理期
2022年7月1日-7月6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2年7月1日-7月15日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前5名起草单位之一。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主导研制单位。
(1)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前言”中注明的“负责起草单位”。如未注明“负责起草单位”,前两名视为主导研制单位。
(3)国际标准经专家组核准后作为主导研制单位的。
(三)该技术标准已公开发布。
(四)在技术标准公开发布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如在申报期内未能及时提交的,可在7月31日前补充纸质材料;
(五)标准研制费用支出明细清单(加盖财务章);
(六)针对该技术标准研制项目投入费用所做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如在申报期内未能及时提交的,可在7月31日前补充纸质材料;
(七)国际标准提交:(1)标准发布机构的会员或成员证明及由标准发布机构提供的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文件(验原件);(2)方案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由ISO确认的可发布国际标准的组织采纳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
(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交: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验原件)
(九)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书脊印项目名称+企业名称,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加盖骑缝公章。准备一式二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申报企业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