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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开展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受理2022年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2022年8月11日起受理申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受理范围
龙岗区申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三、申请方式
登录https://www.wjx.cn/vm/PUUSYt4.aspx,填写企业复议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全套材料(包括附件);
(四)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企业获奖证书(备注:如有则提供);
(五)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有关材料(备注:如有则提供);
(六)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有关证明文件(备注:如有则提供);
(七)申请企业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方面:提供研发合同、销售产品等资料
3.知识产权方面:提供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4.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四、有关事项
(一)目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已完成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还有两批企业待审。全部企业评审完毕后,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制订优先推荐条件择优推荐。
(二)我局仅受理企业自主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申请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