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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光明区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22〕9号)。
二、支持对象、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智能产业提质发展扶持计划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从事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柔性电子、前沿技术等智能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支持运用平台类服务商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展创新项目的企业。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三)支持标准:对运用平台类服务商工业互联网技术开展创新项目的企业,按合同金额的2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未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之中。
(四)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申请单位为上一自然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公示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
(七)申请单位已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招标人签订合同。
(八)申请单位需对申请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四、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18:00时止(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请。因疫情原因,暂不接受现场受理纸质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