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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2年创投资助奖励项目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单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初创企业,经评定后给予奖励。
二、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在2022年1月1日以后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单轮投资,且该笔投资经费在申报本项目之日前已实际到账。
      3.企业注册时间至本项目申报之日在5年以内(含5年)。
三、支持强度和方式
 对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最近2年内“清科”、“投中”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前50强)单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初创企业,经认定后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额的3%、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
系统正式申报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9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20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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