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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2年强化贷款贴息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落实“双统筹”要求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2〕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2年强化贷款贴息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于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相关行业、金融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按最高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相关行业、金融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
2.企业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宝安金融超市的合作银行(包括深圳地区总部、分行及分支机构)获得新增贷款(新签订贷款合同、展期视同新增),且贷款放款日期不得晚于6月10日;
3.限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且连续使用不低于1个月,贷款申请主体为单一企业,不含共同借款人。
三、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16日一8月30日
四、补充事项
1.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宝安桂银村镇银行、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星展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徽商银行、微众银行、渣打银行、民生银行;以上银行包括其深圳地区总部、分行及分支机构。
2.同一贷款不可重复申报我区其他贴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