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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报

发布时间:2021-03-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及《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部分)》(深市监宝〔2021〕79号)的要求,开展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资助标准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第八条,“对参加“贯标”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达到规模以上条件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三)工作单位在宝安区且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个人。
2:获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证书及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证书仍在有效期内,认证地址必须包括宝安区内地址;
3:有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取得显著成效,获得认证证书后截至申报奖励前,获得1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2件外观专利授权或2件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申请人之前未获得区的此项奖励;
5: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受理时间
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