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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会计服务业)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12-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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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号)、《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措施操作规程》(深宝财〔2020〕30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2020年度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会计服务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类别
扶持项目类别包括:优质企业奖励、经营发展奖励、专业活动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等五类。
二、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基本条件:在宝安区依法设立、依法纳统、依法纳税,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会计等相关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同时仍需符合各项补贴的专项条件,具体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8:00(符合申报条件的需及时在申报时限内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3日-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