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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好人民银行总行、重庆市委市政府、长寿区委区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政策传导效率,抓好稳企业保就业任务落地,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重庆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长寿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强化底线思维,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作为当前和下一阶段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四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优化货币信贷等金融政策的传导机制,强化政策协同配合,加强政银企对接,更加精准地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实现市场主体融资“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的目标,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为稳就业、保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精准实施四个专项行动
(一)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保障行动
1.目标任务:
(1)全年全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都要高于
去年,达到20%;
(2)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
2.服务对象:
(1)长寿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长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3.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4.工作措施:
(1)长寿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贯彻落实两项政策措施,缓解中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一是落实人民银行创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扩大信用贷款投放,支持计划惠及的小微企业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二是落实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协商延期。(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运用两项政策工具,加强对长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支持。一是对重庆长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按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本金的40%确定再贷款支持额度。二是通过利率互换协议,对长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1%的激励。(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长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3)建立长寿区“渝融通”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会同区金融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等部门,依托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长寿区“渝融通”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由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组织金融机构入驻,集中受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首贷、续贷申请,提供融资辅导,并督导银行限时办结,对银行的服务进行评比通报。(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提升行动
1.目标任务:
(1)建立长寿区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入;
(2)力争全年制造业新增融资不少于10亿元,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新增不少于5亿元;
(3)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速力争达到20%。
2.服务对象:长寿区制造业企业。
3.政策依据:
《重庆市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
4.工作措施:
(1)完善白名单收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信息优势,强化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联动效应。由区发改委会同区经信委、区商务委等部门不定期收集汇总相关领域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白名单(见附件1),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对接。首次提交时间为9月15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招商局、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
(2)实现精准化对接。由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线上指导银行机构对名单企业进行精准对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3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反馈对接、受理情况,对不能受理的情况需如实提交正当理由。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5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对接情况,并按上半月、下半月统计实际对接、审贷、放贷进展情况。针对重点融资困难企业的不同实际情况,实行“一户一策”,建立不定期沟通协调座谈机制,由区发改委、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分别协调政府、银行层面的实际困难,切实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效率,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助推长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招商局、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3)优化、提升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成功获得融资的名单企业进行不定期电话回访,建立服务评价通报机制,按月进行评比通报,通过约谈、警示银企对接中行动迟缓、服务态度不到位的银行,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区金融办)
(4)区财政局适当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年度考核比例,对于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速高于20%的银行予以适当激励,持续优化、升级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
(三)产业链供应链融资行动
1.目标任务:
(1)建立重要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加强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对接,确保完成新增6000万元票据再贴现;
(2)做好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宣传推介,便利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力争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户次较去年同期上升50%,应收账款融资额达到20亿元。
2.服务对象:长寿区六大支柱产业供应链核心企业。
3.工作措施:
(1)建立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库。区国资委会同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等部门结合长寿区钢铁冶金、综合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智能家居及健康等六大支柱产业共同确定重要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见附件2),按照“一区一品”策略,深入探索长寿区化工供应链特征,每季度最后一天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对接。首次提交时间为9月15日。(责任单位:区国资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
(2)实现精准化对接。由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线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名单企业进行精准对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反馈对接、受理情况,对不能受理的情况需如实提交正当理由。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10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对接情况,并按月统计实际对接、审贷、放贷进展情况。由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会同区财政局、区经信委等部门开展深入调研,摸清特色产业供应链融资情况及融资难点,针对每个支柱产业不同实际情况,通过多部门会商协调,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融资效率,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助推长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3)用好再贴现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精准营销和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不断拓宽营销思路,深入开展票据贴现的客户营销和拓展工作,确保用好用足6000万元再贴现额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发挥好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的支持作用。做好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宣传推介,会同区国资委、区经信委、区卫健委等部门推动国有企业、大型制造企业、医院等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确权,便利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力争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户次较去年同期上升50%,应收账款融资额达到20亿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国资委、区经信委、区卫健委)
(5)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落实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要求,推广辖区市场主体逐步在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上统一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便利企业开展生产设备、存货、仓单、提单等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畅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闭环。(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直接融资促进行动
1.目标任务:
(1)建立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项目储备库,搭建核心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发债项目对接机制;
(2)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实现地区直接融资50亿元增长;
(3)支持2家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
2.服务对象:长寿区核心龙头企业。
3.工作措施:
(1)进一步推进债券融资。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工作沟通,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开展直接融资。(责任单位:区国资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支持企业挂牌或上市融资。加强与市证监局的工作沟通,通过积极落实企业上市奖补政策,按照股改规范、辅导备案、材料申报、上市(挂牌)等阶段,分步骤对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重庆OTC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补助等措施,推动长寿区更多符合产业政策、业绩优良、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通过OTC进行企业挂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国资委、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
(3)加大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核心龙头企业上市意识,培育更多的意向上市企业,另一方面,邀请市证监局或证券公司对拟上市企业开展针对性的辅导培训,提升企业上市成功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国资委、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西南证券)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寿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招商局、区卫健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长寿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方案的统筹协调工作,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长寿区区委区政府、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汇报工作进展,加强信息共享和问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方案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应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交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行长寿中心支行,由货币信贷分管行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领导小组及全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相关工作会会务筹备工作;负责四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监测、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情况,并对其进行评比通报。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金融政策、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高效提供融资服务,制定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增长目标,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确保金融服务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严格建立专项贷款台帐,确保提供的台帐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防资金“跑冒滴漏”。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贷款期间,应引导企业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把控好信贷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聚(见附件3)。
(三)建立监测评估督导机制
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将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测评估,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强化专项督导。各专项行动小组全面监测辖区市场主体运行情况、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实情况,按月向组织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对各专项工作小组的落实情况、工作进度进行评比通报。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一是运用长寿区电视台、长寿日报、人人长寿等主流媒体加大对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方案落实情况、取得成效的报道宣传。二是人民银行长寿中心支行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案例,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扩大政策的惠及面,提高政策实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