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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2〕1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须具备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格。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系统模块尚待开发,本年度认定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
3.申报企业于6月16日前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或《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需胶装)到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书面推荐函,于7月1日前将推荐函连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各1份以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
5.其它事项及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