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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入库奖励/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首次认定为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
首次认定的成长型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3份,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由收件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取;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原件一份;
4.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证书(提交原件核验后由窗口人员复印留存)。
以上所需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以上材料均为A4纸)
备:第4项可容缺受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
1.申报受理:1年1次,每次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