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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由集美区人民政府和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发布,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做大做强,提供纳税奖励、鼓励企业尽快入驻软件园三期、 扶持企业做强做大、吸引人才加快积聚等多项奖励政策。
主要申报条件

该政策由集美区人民政府和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发布。

适用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商事登记地、纳税归属集美区,统计归属集美区或实际入驻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动漫游戏:数字内容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软件等。 
(3)电子商务: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在线交易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如:生活服务类APP、互联网金融等)。  
3.对软件园三期起步区和动漫教育产业基地的研发楼,已交房的购房企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入驻并运行的,租房企业自租房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入驻并运行的,可申请本暂行办法所列相关扶持。对集美北大道以北研发楼,购房企业自信息集团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驻并运行的,租房企业自租房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入驻并运行的,可申请本暂行办法所列相关扶持。对自建研发楼企业,研发楼竣工验收后,入驻运行时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的,可申请本暂行办法所列相关扶持。 
支持方式及金额

(一)纳税奖励
(二)鼓励企业尽快入驻软件园三期
 (三)扶持企业做强做大 
 (四)吸引人才加快积聚
 (五)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六)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七)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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