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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扶持办法为“备案登记”制,对备案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根据考核评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常年申报。
主要申报条件
奖励对象为高层次人才在思明辖区内创办,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企业。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在思明区;
(二)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且高层次人才注册资金认缴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间接持股);
(三)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应为人才企业的主营业务;
(四)人才企业入选思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入库”)。
 
注: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青年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双百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
支持方式及金额
配套奖励
对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青年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双百计划”配套资金支持,且已按程序入库的人才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配套奖励。
 
创业奖励
(一)创业奖励采取考核评级的形式,对评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人才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2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未通过考核的人才企业不予资金奖励。
(二)人才企业入库后,在政策有效期内可申请两次创业奖励。两次申请间隔不少于12个月,未能通过考核的也计为一次申请,超期未申请的视同放弃。
 
同一企业所获得的奖励资金,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提交申请。申报企业下载《思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并如实填报,先发送其电子版到受理申报邮箱(smkxjkejijiang@163.com),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再打印纸质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信局。
(二)实地核查。每年的第三、第四季度,由区委人才办、区科信局集中对当年度通过形式审查的人才企业进行实地审核。
(三)公示和入库。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科信局根据实地审核情况,择优挑选出其中前景良好、经济效益明显、符合思明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项目,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i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审核通过,并将企业列入培育库培育。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首页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应按顺序(申请表-营业执照-承诺书)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该项政策常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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