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政企的信息桥梁 助推企业腾飞
0755-2332 595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厦门市资助项目 > 其他资助项目 >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申请 | 知识产权贯标 | 双软认证 | 政府资助项目申报 | 政策性金融


海沧区: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支持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集成应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采购或租赁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方面。
主要申报条件
1.适用于在海沧区实施的机器人和智能装备项目或在海沧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企业和机构。 
2.本政策专项资金不重复支持已获得区政府投资或其它区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相同内容项目。
支持方式及金额
自2015年起至2019年,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和引进、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集成应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采购或租赁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方面。
具体扶持措施请查看:促进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厦海政〔2015〕94号)
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
企业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区经贸局初审,区经贸局将核算结果按规定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所需材料:
申报自主创新补助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申报企业(机构)关于自主创新补助的申请报告。 
2.申报机构提供研发机构的设立、核准或认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报企业提供相应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产业化实施情况报告。 
4.提供软硬件购入汇款凭证、软硬件发票。 
 
申报培育发展企业主体奖励、产业空间保障补助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申报企业关于培育发展企业主体奖励、产业空间保障补助的申请报告。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报设备投入奖励的还需提供:设备购入汇款凭证、设备发票。 
4.申请租金补助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租金缴交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注册资金到资证明、“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双百计划”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及企业持股比例证明。

深圳市宇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商务中心B座908~909
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世纪金源大厦5栋1107
福建省厦门市前埔路国金广场B栋705
Copyright © 2017 深圳市宇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7073434号 网站地图

宇辰管理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