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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19-1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面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集美区且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确定为“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
主要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为成长型工业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登记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集美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2.企业申报前的两个年度(不包含申报当年,下同)主营业务收入、在本区实际纳税总额均需同比增长10%及以上。
荣获省级及以上品牌产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工作的企业,上市企业,已纳入市级及以上成长型企业,只须申报前的两个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在本区实际纳税总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前的两个年度至申报之日没有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纳税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
扶持重点

工商登记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集美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支持方式及金额

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对拟认定的企业,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区政府发文公布,确认其为“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
1.《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审批表》3份;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500字左右)1份;
3.营业执照(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由收件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取;
4.本区税务部门(国、地税)出具的近三年度入库期为1月1日-12月31日纳税证明原件各1份;
5.经本区税务部门确认的近三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1份;
6.经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的近三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1份;
7.近三年度《企业年度缴纳税款明细表》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各1份,并提供相应的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电子缴税回单(提供所要开具年度体现征收机关名称为集美区税务机关,收款国库名称为集美区金库的银行缴税付款凭证);
8.企业相关荣誉称号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9. 申请前3个年度的企业财务状况B203表,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加盖公章);
10. 承诺书(样板在本办事指南的“表格下载”栏内。
以上所需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以上材料均为A4纸)
备:第4.5项可容缺受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5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

1.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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