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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方向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的有关要求,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以下四个方向。本年度支持以下四个方向。其中对省部会商确定的重点任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创新型试点城市、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聚焦科技创新发展的项目优先支持。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结合重大基础研究区域布局,鼓励和支持地方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自主设立并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从0到1”的原始创新,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省创新实验室、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科技金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选择福州高新区作为科技金融试点地区,结合我厅联合财政厅及其他厅局印发的《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闽科财〔2017〕4号)第四点工作内容: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依托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实验区试点探索银行和创业投资机构合作,以贷款和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园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市场化进一步引导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泉州)、创新县(市)区域内(福清市、晋江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研发活动,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不含计划单列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金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申报单位可以是金融企业(机构)。包括科技园区管委会在内的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实施主体。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并联合申报,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各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含项目各合作单位经费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补助资金性质,并非竞争性科研项目资金,不得提取间接费用。
(七)申请书相关附件(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1.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合作协议(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建设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协议书合作各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齐全。
2.实施方案。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涉及购置单台价值超过50万元科研仪器设备的项目,另外填报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八)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九)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0年,项目实施期限为1-3年。
(十)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参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十一)在签任务书环节,研发内容不得调整,主要技术指标、成果提供形式、经济社会效益指标等内容不得低于申请书指标,否则取消立项。
(十二)因未按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与实际研究开发建设工作内容显著不符的;
2.项目申报者在往年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任务书等不良记录的;
3.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其它不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
三、申报推荐数
各设区市科技局及各省直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数不超过2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则上推荐数不超过1个。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国家科技项目备案”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合作各方合作协议等)。
(二)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高校、省直有关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内部审核,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并将推荐函、申报清单各一式1份,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寄(送)我厅资配处,并将电子文档(Word、Excel)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
五、申报代码及联系方式
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发展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代码
资配处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
国家科技项目备案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2020L301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2020L30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试点)
2020L303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县)
2020L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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