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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0年度对外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一)台资企业申报的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推进研发合作,促进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对接,以及促进台商投资区、台商专业园区产业技术升级的合作项目。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三)与泛珠三角区域其他八省(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川、江西、云南、贵州)及香港、澳门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各类科技合作基地开展的对外合作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20年对外合作项目按照项目产业领域、产业化水平以及投入和申请资助经费规模分为产业化合作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产业化合作项目围绕我省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新”产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合作研究,或支持企业“走出去”科技合作项目。
一般项目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对外科技合作。
三、申报要求
    (一)产业化合作项目
    1.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必须是在推荐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的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申报时须附申报单位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2.项目负责人可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由企业实际主持该项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STS项目)。
    3.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2019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申请资助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助方式。若项目立项,申报单位应先行投入。鼓励各方加大项目投入力度,财政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合作单位。
    5.申报单位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章并扫描上传),项目必须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已有良好的实施基础和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6.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包括技术情况和财务情况等,切实负起责任。

7.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0年8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至2023年8月1日
    8.申请书相关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章并扫描上传)、合作协议书、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二)一般项目
1.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的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的科技合作。申报时须附申报单位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合作单位的合作研发协议书。
2.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医院等省属事业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与企业合作联合申报,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以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
    4.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财政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合作单位。
5.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三)对口帮扶科技专项项目(一般项目)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口帮扶任务,根据省科技厅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另行申报,不占用推荐单位推荐数。
四、申报推荐数

推荐单位

申报项目

推荐数

其中

产业化合作项目

一般项目

福州市科技局

3

3

0

莆田市科技局

3

3

0

泉州市科技局

3

3

0

漳州市科技局

3

3

0

龙岩市科技局

3

3

0

三明市科技局

3

3

0

南平市科技局

3

3

0

宁德市科技局

3

3

0

平潭综合实验区

3

3

0

省直推荐单位

4

0

4

五、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和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推荐限额研究提出推荐备选项目,指导和组织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一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外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各推荐单位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产业化合作项目还需上传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产业化合作项目还需提供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一式1份寄送我厅对外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2020年省对外合作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优先主题
代码
对外合作处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对外合作项目
产业化合作项目
2020I1101
一般项目
2020I0101
对口帮扶科技专项项目(一般项目)
2020I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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