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1年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网上受理期:2021-01-05至2021-01-20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1-01-05至2021-01-22
申请条件
1.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 2017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科普教育基地正常运行。
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5.获评科普教育基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定文件、证书、牌匾)复印件(验原件);
6.科普教育基地原申报材料(申报表、科普人员团队情况介绍、基地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复印件;
7.获国家、省、市支持的科普项目文件、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账凭证、有项目合同的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自主选择提供);
8.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携带营业执照到辖区街道统计办填报名录库备案信息。
2.获取扶持后,通过更高级别基地认定的,可再次申请差额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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