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岗区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加速器、产业园)-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2020年龙岗区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加速器、产业园)

发布时间:2020-12-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项目分类: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加速器、产业园)
政策名称: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加速器、产业园)
网上受理期: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26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29日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租金费用为入驻创新载体获得区级认定后产生。
(三)满足以下入驻条件之一:
   1.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获得各级创新创业比赛奖项的科技型企业,或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港澳团队创办企业。
注:
①“科技型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其主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②“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是指由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科技部门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
③“港澳团队创办企业”是指企业的最大自然人股东为港澳籍人士。"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与创新载体运营单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六)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高新技术证书、各级创新创业比赛获奖证书或港澳团队创办企业的参赛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年度支付创新载体场地使用租金的发票(验原件)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八)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二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携带营业执照到辖区街道统计办填报名录库备案信息。
2.租金费用计算时间需同时满足:①入驻创新载体认定为区级创新载体后;②企业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③租赁费用发生时间为2019年度,且须满6个月及以上。
3.申请项目时,国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申报企业到申报截止时,仍在园区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