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2021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关于2021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以综合性平台建设为载体,突出“公共性、基础性、示范性”,主要支持两类项目:
服务平台类: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性服务平台;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品牌培育和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为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项目绩效评价、验收审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的项目;具有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相关资质(资格)企业的项目;拥有高水平专业人员队伍的项目;具有规范服务流程和完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明确的企业的项目。
物流基础设施类:国家物流枢纽片区、骨干冷链示范基地等重点园区内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库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列入《陕西省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项目;市(区)级以上龙头企业的项目;近两年新创成的3A级以上物流企业的项目;采用标准化设施设备,应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企业的项目;带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覆盖范围广的项目;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同步增长,且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陕西省“十三五”服务业、物流业发展规划,原则上应位于各市区确定的物流园区、服务业聚集区内。
2.符合支持方向,公共服务特征明显的项目。
3.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主要包括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规划、土地(土地证或预审文件)、施工等建设手续。购买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应提供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符合环保要求,项目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已基本落实。
4.应为在建项目或具备开工条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5. 项目投资主体(即申报企业)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6. 项目投资主体资信条件较好,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7.国家物流枢纽片区、骨干冷链示范基地等重点园区内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省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库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服务平台类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50%,研发人员开支不超过30%(验收时,需提供可验证票据)。
8. 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对通过审核、评估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通过直接补助形式予以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范本”(附件1、附件2)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附相关附件。
(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主要包括: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文件。
3.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4.规划主管部门规划选址意见,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
5.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6.企业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2020年上半年会计报表。
7.项目投资额完成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等)。
8.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 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应提前逐级上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陕西省财政云系统,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2.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0年11月25日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至沣东管委会9号楼91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