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0-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扶持范围:
承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任务和取得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包括组建和提升),已获得深圳市扶持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三)所需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2016年度及2017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2016年度及2017年度12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六)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
(七)企业获得市级部门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或资助的有关文件(如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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