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获奖企业激励项目申报条件、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申请条件
1.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级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前三等次。
3. 获奖项目须以企业主体形式在获奖后半年内提出申请。
二、激励标准
1. 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50、40、30万元激励。
2. 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40、30、20万元激励。
3. 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30、20、10万元激励。
4. 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差额激励。
三、申请材料
1.申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4.税务登记证(非事业单位提供)
5.上年度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6.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
7.赛事获奖证书
8.提供单位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



高新企业
专精特新
科技型企业
创新型企业
知识产权
福建省政策
福州市政策
厦门市政策
武汉市政策
深圳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