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9年度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申请指南
2019年度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开始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
01、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内投资农村旅游服务业的各类企业主体,要求项目落地在岛外四区乡镇或农村,具备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申报企业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无安全事故、无失信行为。
02、补助内容
申报企业2019年度新投、增投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单体建设资金达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并与银行签订贴息贷款合同的,经区、市两级文旅局核验后,由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补助金额为该项目2019年度所付贷款利息的60%。
03、申报、审核及拨付事项
(一)各申报企业于3月底前,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2019年度投资农村旅游服务业项目贷款贴息补助书面申请报告,经区文旅局初审确认并盖章后,于4月底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旅局汇总审核后,于6月底前拨付资金。
(二)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9年度农村旅游服务业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
2、2019年度农村旅游服务业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时间及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及已投资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审计的最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
5、2019年度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单。
6、银行出具的已支付利息确认单。(贴息期内)
7、利用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情况说明。
04、其他
(一)本项贷款贴息补助按通知要求自2019年2月22日起实施,到2022年2月22日止;自2020年起三年内,每年度审核支付上年度的补助资金。
(二)书面申报材料请寄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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