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州市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福州市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中国铁塔福州市分公司: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软件〔2026〕459号)转发你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摸排本地区服务商情况(含可在本地独立对外提供服务的企业分公司),建立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到2026年10月底,福州服务商不少于20家;到2027年11月底,福州服务商不少于40家。结合前期各人工智能项目报送情况,各县区名额具体分配详见附件6。
(二)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本地区服务商按照行业需求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服务团牵头服务商需进入服务商资源池),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电信、移动、联通应各自牵头组建至少1个服务团,每个服务团需联合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鼓励广电网络公司和铁塔公司等企业牵头组建服务团,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服务商资源池建设。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积极开展服务商摸底,配合市工信局、市通管办组织龙头服务商组建服务团,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登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申报平台”(https://aihub.caict.ac.cn/aisp/portal/home)在线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佐证材料(附件1、2、3、4)。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属地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汇总形成服务商资源池(附件2)和服务团信息表(附件4),于2026年11月9日前将附件2、4的汇总表(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版)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软件处),由我局联合市通管办汇总后上报至省工信厅、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将汇总建立省级服务商资源池,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入池服务商信息,择优向工信部推荐纳入全国服务商资源池。
(二)建立常态化跟踪机制。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跟踪调度机制,对辖区内的服务商、服务团开展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堵点难点。省工信厅、通信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案例遴选等,推动优秀解决方案在全省复制推广。
(三)做好总结评估。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梳理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成效,形成本地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模板详见附件5),于2027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电子软件处)。
 

附件:

1.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5.人工智能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模板)
6.福州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分配表
7.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