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湖北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建强我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队伍,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全省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突破60家,服务团数量不少于10个,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梯队。到2027年底,服务商数量不少于100家,服务团工作成效显著提升,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二、重点任务
任务一: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各市州做好政策解读与申报辅导,全面摸排本地服务商情况(包括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广泛动员符合条件(附件3)的单位积极填报服务商档案(附件1)、建立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附件2),并定期更新服务商资源池内容。
任务二:组建应用服务团。各市州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模数共振、算电协同等类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每个服务团应由1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
任务三: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各市州统筹用好模数共振空问、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为服务商提供技术研发、测试验证、中试熟化等基础条件,加速解决方案创新,支持服务商“专精特新”发展壮大。支持服务商聚焦软硬件适配、多模型协同等技术难题开展靶向攻关,鼓励服务商提升算力、数据、模型的综合集成应用能力,引导服务商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伦理治理、业务合规等要求内嵌到业务全流程。
任务四:推动规模化应用。引导服务商围绕高频、刚需、可复用的业务,封装构建模块化、标准化解决方案产品包、形成一批“小快轻准”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开源社区等作用,开展针对性供需对接活动,对服务商进行宣介推广。支持开放一批真实场景,积极协调服务商开展落地实践,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打造标杆方案,形成带动效应。
任务五:加强支撑保障。支持服务商加强与算力网络枢纽节点、算力互联互通节点、算力平台等对接,用好“算力券”等政策工具,降低算力成本。依托模数共振等行动形成的场景、数据、模型、智能体等成果,向服务商开放调用接口或提供试用通道。鼓励服务商搭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支持。武汉市发挥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优势,着力打造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标杆示范。各市州用好现有政策措施支持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鼓励出台新政策、新措施,省市协同联动,力争我省更多服务商入选全国服务商资源池。
(二)开展跟踪评估。各市州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实地指导,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省经信厅适时评估全省整体实施情况,梳理总结标杆服务商、解决方案、服务团等工作成果,加大成果应用推广力度。
(三)报送信息资料。各市州组织审核服务商档案,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符合报送要求(附件3)的服务商档案(附件1)、资源池信息(附件2)、服务团信息(附件4)报送至联系邮箱;于2027年11月1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附件5)。以上档案、信息资料均报送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
请各市州将本单位专项行动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电话)于2026年9月21日前发送至联系微信号。

附件:

1.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5.人工智能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模板)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