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若干措施-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武汉市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及省、市相关部署,以场景系统性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及配套设施、商业模式、制度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本措施。
一、完善场景工作机制。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场景、管区域就要管场景”,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调度机制,协力推动场景资源开放、供需精准对接及落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编制《场景图谱》,明确推动场景培育开放的重点细分领域、责任单位。建立“场景机会、场景能力、标志性应用场景”三张清单征集发布机制。每年度评选标杆场景案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开放场景需求机会。推动各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深入挖掘、系统梳理场景资源,分批次推出《场景机会清单》,全市每年合计开放不少于500个场景机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开放场景机会、推动场景落地并纳入市级及以上《标志性应用场景清单》的,其当年场景相关实际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部分,视同利润调增的比例提高至150%。区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场景供给能力。面向多元主体征集场景能力,分批次推出《场景能力清单》,全市每年合计发布不少于500个场景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建设量子科技、智能机器人、脑机接口、合成生物、核聚变能等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场景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创局)对战略意义重大、时限紧迫、技术路线尚在探索的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可采取“揭榜挂帅”方式进行攻关。(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畅通场景对接渠道。建设场景创新服务平台,集成场景机会收集、场景能力预评估、场景清单发布、供需智能匹配等功能(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引入数智化专业运营力量,建设市应用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开展“全领域、全市域、全流程”专业化、数智化场景运营服务,完善线上场景信息发布与线下场景挖掘、撮合、打磨、投资有机融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常态化举办“武汉场景创新大赛”“场景对接会”“场景沙龙”“场景招商”等活动。(责任单位:武汉投控集团)各区、各部门结合场景培育开放需求,开展特色化、精准化场景供需对接活动。全市每年举办各类场景对接活动不少于100场。(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五、打造标杆示范应用场景。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充分发挥场景在各类改革试点中验证制度政策、管理规则、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分批次组织发布《标志性应用场景清单》。推进标志性应用场景培育,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申报辅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纳入国家、省级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并获得资金支持的,按1∶1予以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场景服务能力。统筹数智科技服务资源,发挥武汉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作用,对颠覆性技术大赛胜出主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场景谋划对接服务。(责任单位:武汉投控集团、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鼓励各区依托咨询服务机构、园区运营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培育具有场景服务能力的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支持组建场景创新促进分中心或者场景公司,探索“技术研发+场景验证+资本赋能”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支持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场景服务。对全程跟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推动成果实现场景落地的,纳入技术经理人陪跑奖励范畴,并计入其所在机构的服务业绩绩效考核。将场景服务纳入技术经理人培训内容,培育更多场景服务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科创局)
七、强化数据场景互动。依托武汉算力公共服务平台,为场景创新主体提供普惠算力服务。推进场景所需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依托“汉数通”平台,完善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共享流通规则,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相关单位围绕场景开展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责任单位:市数据局、武汉投控集团)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开放高质量数据集相关场景资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八、拓宽资金支持渠道。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的首次应用场景按政策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已部署场景工作任务的领域,市、区相关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当在部门项目或者专项资金预算中预留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开展场景相关工作,或者以“拨改投”“先拨后投”“场景贷贴息”“场景保费补贴”“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引导政府基金和国有投资平台投入场景开发建设,鼓励国资投资平台联合社会资本设立场景创新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鼓励银行机构创设场景贷、研发贷、中试贷、算力贷等专属信贷产品,优化“见投即贷”“见保即贷”运行机制,适度放宽抵质押要求。支持保险机构依托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推出针对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的创新保险产品,深化银保联动、保投衔接、投保贷一体化服务机制,对购买企业给予最高80%保费补贴,单家企业补贴上限40万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财政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九、充实场景服务人才队伍。引导国有企业、市“965”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选派高管、技术专家担任场景导师,定点服务科创园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创新载体,为中小企业提供场景对接和技术指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各产业链牵头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场景服务人才,申报武汉英才计划。(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支持各区针对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建设需求,以政府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凭单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国招募“产业型、技术型、投资型、服务型”四位一体的专业化场景运营服务团队。(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营造勇于场景创新的环境。对系统性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的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给予1年“观察期”,健全安全防控、风险预警措施,实施“沙盒监管”和“触发式监管”,需要国家、省授权的,经评估后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向上争取赋权。对于实行“观察期”和“沙盒监管”的应用场景,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商共同确定测试范围、期限、准入条件、风险等级、监测措施以及暂停退出的具体规则。在合规履职前提下,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带来的试错风险、短期亏损不予追责。若创新领域已有国家、省级专门规定,从其规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政府国资委、市有关执法单位)
本文件自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涉及资金奖补支持的,由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本文件多项支持措施或者本市其他同类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