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岗区开展“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9-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龙岗工匠”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深龙人规〔2025〕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确定的“龙岗工匠”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
“龙岗工匠工作室”是以“龙岗工匠”为领头人,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的工作室,以“单位名称+龙岗工匠姓名+龙岗工匠工作室”方式命名。同时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申报:
(一)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且在龙岗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三)工作室领头人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员工,并经本人同意;
(四)申报单位能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较好的条件,承诺对工作室给予常态化经费支持、对有贡献的工作室成员给予一定奖励。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提交
按照《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指引》(附件1),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指引
2.“龙岗工匠工作室”建设评审标准/uploads/allimg/260907/1-260ZGQG1Z4.doc3.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指引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人规〔2025〕2号)相关规定,为便于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特制定本指引。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须全部具备)
(一)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且在龙岗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三)工作室领头人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员工,并经本人同意;
(四)申报单位能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较好的条件,承诺对工作室给予常态化经费支持、对有贡献的工作室成员给予一定奖励。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工作室设立申报表;
(二)工作室成员花名册、个人简介;
(三)工作室组织架构图及分工职责;
(四)工作室成员奖励制度及管理相关制度(例: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培养、评价制度等)等;
(五)工作室场地及设备情况;
(六)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基本情况、工作方向、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支持措施等);
(七)工作室经费支持计划
(八)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工作室领头人参保证明;
(十)申报单位信用证明(提交“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册装订,一份单独提交,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
(二)电子版材料
所有材料整理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命名为“2026年申报龙岗工匠工作室+申报单位”,发送至邮箱lgjp28219051@lg.gov.cn。
(三)其它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应有封面、目录、页码(页码打印、手写均可);
2.申报材料须均为A4纸规格。
附件:
1.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样板)
2.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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