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级和各区级关于人工智能产业优惠政策汇总
一、厦门市级人工智能产业优惠政策
《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6〕3号)
《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细则》(征求意见稿)
《厦门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
《厦门市促进具身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工信规〔2026〕2号)
《厦门市具身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5〕10号)
二、厦门市各区级人工智能产业优惠政策
《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和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6〕1号)
《思明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修订)》(意见征求稿)
《湖里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湖里区关于支持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湖数据〔2025〕20号)
三、厦门市“AI产业人才8条”
1、双百计划
1.创新顶峰人才
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的人才,给予50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2. 创新领军人才
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特聘岗位,面向海外自主引才,符合条件并经认定纳入“双百计划”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创新团队
新引进或待引进来厦的创新团队经认定通过后,给予30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创业人才
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100-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100-500m2场租补贴。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可不受投入条件限制,创业项目在厦设企且占股符合条件即可申报,未设立企业的台湾人才也可先申报。
2、“群鹭兴厦”人工智能产业人才专项
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A类80万元、B类50万元、C类30万元。
3、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
通过积分认定制,综合人才素质、业绩贡献、薪酬水平等情况进行积分评估。
积分前40%的人才给予15万元一次性薪酬津贴奖励,其他人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薪酬津贴奖励。
4、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厦门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市发改委高技术处:0592-2896139
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按年度修订更新)认定通过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可依据“人才服务保障政策”相关规定,对应享受配偶安置、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一揽子“留厦”礼遇。
5、“AI产业人才8条”
单列产业赛道
“双百计划”中单设人工智能赛道,放宽创业项目申报条件(投入放宽至50万元、设立时间不限半年),最高给予500万元创业扶持补助;对掌握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给予专项支持。
集聚青年人才
将CSRankings AI领域排名前100高校纳入优培生招录范围;对人工智能领域博士后顶格支持,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在站补贴。(最长资助2年)
实施以赛引才
世界人工智能创新大赛、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大赛、中国人工智能大赛等知名赛事获奖选手、团队来厦创新创业的,享受重点产业骨干人才10-15万元补助,推荐入驻“零租”孵化器,最长3年免租;中国人工智能大赛、“鹭引五洲 才聚八闽”全球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带头人、主要申报人,可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保障优待。
拓展引才渠道
支持校企“双跨双聘”招引人工智能科技人才,人才可同时享受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政策;将人工智能企业纳入城市引才联盟,对企业通过指定招聘平台线上招聘人才的按服务费用的10%给予补贴。
支持培养人才
支持厦门大学与国内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博士,毕业后来厦从事人工智能有关工作的,享受企业类优培生政策待遇(30万元安家补贴、130万元购房补贴等)。
完善评价机制
将人工智能代码被引用量等专业条件纳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赋予人工智能企业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权;将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审拓展至副高,将海外人工智能行业相关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我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和比照认定职称目录。
组织联合攻关
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人工智能创新联合体”,韦绕核心技术等开展协同攻关,可优先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组建特聘专家团
按省、市政策给予支持,专家团成员可放宽社保等条件认定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保障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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