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区有哪些关于总部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深圳市及各区针对总部企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要涵盖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支持、贡献奖励、人才支持及其他综合支持等方面。以下为市、区两级的政策汇总:
一、 深圳市级总部企业优惠政策
1. 落户奖励
新引进总部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并在承诺期内实现承诺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和地方财力的,在完成第二年、第三年承诺时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落户奖励可另行约定。
外资跨国公司总部:经认定的广东省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且满足相应条件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上一年度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总部提升能级奖励:2025—2027年间,经认定的广东省外资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且上一年度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8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贡献奖励
连续2年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且在本市形成综合经济贡献(须为正值)的总部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增量(部分重点产业为5‰,其他为2‰)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
3. 办公用房支持
租房补助:在本市无自有生产经营用房的总部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高150万元,累计不超过5个年度。
购房补助:在本市无自有研发办公用地和用房的总部企业,首次购置自用研发办公用房,按购房金额的10%给予补助(总部经济集聚区内最高2500万元,其他区域最高500万元)。
4. 人才支持
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聘用的外籍人才,符合条件可申请最长5年工作类居留证件;总部企业人才可申请租购保障性住房,高级管理人员予以重点保障;中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条件可办理引进入户手续。
二、 深圳各区总部企业优惠政策
1. 福田区
落户支持:新落户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一般不超过1亿元;新落户其他企业,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
办公用房支持: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年,累计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招商支持:鼓励社会引荐招商项目,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年。
2. 罗湖区
落户支持:总部企业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科技创新企业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金融机构落户扶持最高5000万元。
办公用房支持:购房扶持按购房价格一定比例,最高1亿元(分5年支付);租房扶持按实际租金一定比例,年度最高500万元。
管理团队支持:总部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一次性管理团队落户扶持。
3. 南山区
落户奖励:新引进企业,依规模等条件,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办公用房支持: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6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1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最高2000万元;装修补贴按500元/平方米,最高600万元。
4. 龙华区
落户奖励:按申请年度形成区地方财力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6000万元(分两年支付)。
贡献奖励:按区地方财力增量部分的30%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最高1000万元。
办公用房支持:租赁办公场地,连续三年按房租50%支持,每年最高500万元;购买办公用房,按购买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支持,最高1000万元。
5. 宝安区
总部经济支持:支持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综合型总部落户;支持引进国际组织(机构)总部。
6. 盐田区
总部企业支持:被认定为盐田区总部企业的,根据经营情况给予经营奖励;对购置或租赁自用研发办公和生产场地用房给予资助。
7. 龙岗区
总部/企业落户:区外总部企业、上市企业等将业务移入龙岗区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前期奖励,并按每年最高500万元标准连续三年给予经营奖励。
注:以上政策为市、区两级部分代表性政策,具体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及兑现方式请以各市区最新官方文件及实际申报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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