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开展2024-2025年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服务站等项目资助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基础服务支撑体系、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市监〔2026〕1号)规定,拟对获批的质检中心、获批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单位、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等单位给予资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东湖高新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
(二)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或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验收合格;
2.首次获得国家、省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证书;
3.首次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复的CNAS证书;
4.获批省、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且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二、申报范围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或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验收合格的依托单位;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批国家级、省级CMA证书的单位;
(三)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批CNAS证书的单位;
(四)获批省、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且2024、2025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质检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资助的企业,提交以下报告:
1. 资助申请书(附件1);
2. 上级的批复文件、验收合格文件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信用报告(申报时间一周内)。
(二)申请获批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资助的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 资助申请书(附件1);
2. 获批的CMA、CNAS证书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信用报告(申报时间一周内)。
(三)申请质量服务站资助的单位,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 资助申请书(附件2);
2. 获批的上级批复文件及2024、2025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信用报告(申报时间一周内)。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2日,各申报单位应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为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于受理截止日期前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质量发展科;电子版申报材料于受理截止日期前发送至区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发展科邮箱。
附件:
1.资助申请表(质检中心及检验检测机构)
2.资助申请表(质量服务站)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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