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科幻集聚区创新发展资助-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科幻集聚区创新发展资助

发布时间:2026-03-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资助条件
(一) 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实体,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或经营,运营管理团队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从业经验。
(二)项目物业产权清晰明确,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业态聚焦科幻产业,并为科幻企业或机构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三)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0 平方米,入驻科幻企业数量不低于 30 家,科幻企业或机构占比超过 50%,入驻科幻企业创作的科幻作品或科幻 IP 转化数量共计不低于 50 个。
(四)本次资助为事后资助, 申报的集聚空间建设投入不少于 500 万元, 已建成并持续运营一年以上,集聚空间具有完善的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入驻率不低于 80%。同一产权物业仅可申报一次。
(五)集聚空间内企业经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科幻企业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所提供的文化服务)合法、健康,无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二、资助范围
2026 年 2 月 28 日前已建成运营的科幻集聚区。
三、资助标准
按照不超过集聚区建设投入的 30%给予一次性最高 300 万元资助。
四、申报途径
本次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于申报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分类” ,筛选地区“深圳” 、部门“深圳市委宣传部” 、类型“行政给付” ,根据需申报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未注册单位请提前注册; 已注册通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进行申报。 申报项目只在申报有效期开通,请预留填报时间。】
五、申报材料
(一) 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科幻集聚区创新发展资助申报表》(上传电子版及盖章 PDF 版);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四)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六)项目场地产权明晰的相关证明,如产权登记证明,场地租赁证明,租赁合同等;
(七)项目完成建设的相关证明,如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备案)证明等;
(八)项目运营报告(含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等基本情况介绍,运营管理机构介绍、股东情况及组织架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平台建设等发展运营情况,主要负责人履历、机构部门设置等运营管理制度,企业入驻情况,项目照片、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九)入驻科幻企业情况总体介绍和详细清单(含入驻科幻企业数量、入驻科幻企业名称、入驻时间、主营业务(严格按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填写)、股权构成(包括境外及港澳台独资、合资、合作情况)、经济效益(营收、纳税)情况、重点企业简介(创新性、行业地位、品牌影响力等)、创作或转化科幻作品数量及相关简介、科幻企业占比情况、入驻科幻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租赁合同等);
(十)项目建设投入决算报告(标题请标明项目名称,总数需与申报表一致);
(十一)如有共同投资或实施单位,请提供合同以及共同投资/实施单位同意以申报方名义申报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十二) 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等。
【系统每个附件只能上传一份文件,材料(一)需分别上传电子版及盖章 PDF 版,所有材料均需按 A4 纸型制作,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成清晰 PDF 文件上传(多页或多个文件请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请勿上传压缩包)。】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二)受理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
【注: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查网上申报资料是
否填写完备,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