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优秀影视剧本奖励
发布时间:2026-03-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一、奖励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实体,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影视、动漫产业经营活动。
(二)影视剧本属于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类型。
(三)项目为成功入选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广东省、深圳市剧本创作扶持计划的优秀影视动漫剧本。
(四)本次奖励为事后资助,剧本作品应已完成,并已按相关规定在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广东省或深圳市立项(备案)。
(五)项目具有较好的产业前景和较强的行业代表性。
二、奖励范围
2025年6月1日—2026年2月28日期间达到奖励条件的深圳市优秀影视动漫剧本。
三、奖励标准
(一)对入选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广东省、深圳市剧本创作扶持计划的影视动漫剧本,给予每部30万元奖励。
(二)对入选深圳小成本电影创作扶持计划的剧本,给予每部15万元奖励。
同一项目涉及两种奖励类型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奖励。
四、申报途径
本次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于申报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分类”,筛选地区“深圳”、部门“深圳市委宣传部”、类型“行政给付”,根据需申报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未注册单位请提前注册;已注册通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只在申报有效期开通,请预留填报时间。】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优秀影视剧本奖励申报表》(上传电子版及盖章PDF版)。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四)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六)项目剧本(梗概)及剧本合同,电影、电视剧、动画片需另提供立项(备案)证明;
(七)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创作背景、筹备过程、项目内容、主要出品方及主创团队介绍、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效果等);
(八)入选剧本扶持计划相关证明材料;
(九)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十)如有共同创作或出品单位,请提供合同以及共同创作或出品单位同意以申报方名义申报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十一)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等。
【系统每个附件只能上传一份文件,材料(一)需分别上传电子版及盖章PDF版,所有材料均需按A4纸型制作,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成清晰PDF文件上传(多页或多个文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请勿上传压缩包)。】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二)受理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注: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查网上申报资料是
否填写完备,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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