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2025年第六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福建省开展2025年第六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5-08-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第六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第六批“雏鹰计划”开始申报,本次拟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申报时间截至9月4日。
一、申报条件
0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限国籍。
0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对从事集成电路、光芯片等领域人才适当放宽。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福建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教育、科技等)项目支持。
03、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❶ 全职受聘于在闽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且已工作1年(含)以上。
❷ 曾在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含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中获奖的在闽博士后。
❸ 对符合条件的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之一)直接列为支持人选。
注意推荐方式:
①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③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④重点用人单位、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创平台、省创新实验室推荐;⑤福建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推荐;⑥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或A类)、省外“两院”院士等2名及以上专家实名推荐。
上述有关单位(团体)每批次推荐不超过3名;博士后不占推荐单位申报指标,每批次不超过5名;实名推荐的专家,每人每批次推荐不超过2名。
以下类型人才不参与本项目申报:
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闽江教学名师)、高技能领军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以及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二、申报程序
01、申报要求
❶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
❷按照隶属关系,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设区市申报人员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中央在闽单位、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报送,并在推荐函中说明推荐公示情况。其中:经2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属同行业的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的,其书面推荐意见须随材料同步提交。各地市、部门及高校须对推荐上报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绩水平能力等出具鉴定意见。
02、评审确认
❶省人社厅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实地复核。
❷ 人选名单经公示、省人社厅研究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研究确认。
❸ 省人社厅发文公布。
03、其他事项
❶ 各设区市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选拔学术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和成就领先、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❷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❸ 各地、各部门(单位)应于9月22日前将申报书、证明材料、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等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注:各设区市人选上报之前应与市委人才办沟通)。相关附件电子版可从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需分别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扫描电子版。在申报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