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组织开展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工业企业:
按照《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天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4.申报主体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亡人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5.申报主体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6.申报主体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7.申报主体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自评估工作,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8.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9.基础级智能工厂可以是产线级,车间级。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2日-3月15日
三、有关要求
1.广泛动员。请各地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好服务指导工作。于3月1日前将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名单(附件5)报送市经信局。
2.按时申报。请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见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见附件2),认真准备申报资料,于3月15日前将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可编辑版及PDF版)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下载:
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3.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企业填写)
4.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企业填写)
5.拟推荐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乡镇填写)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一、基础要求
1.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二、基础级智能工厂
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建设,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开展点状智能化探索。
建设内容: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
1.工厂建设[1]:开展产线级、车间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数字基础设施。
2.研发设计[2]:开展产品、工艺数字化研发设计。
3.生产作业[3]:开展关键装备和工艺数字化升级,实现关键装备、工序和系统的实时监控,以及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作业。
4.生产管理[4]:应用信息系统,对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设备资产、生产物料等进行管理,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益化。
5.运营管理[5]:应用信息系统,对采购、销售、库存、财务和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实现经营数据精准核算和绩效指标量化评估。
三、先进级智能工厂
提升数字化网络化集成能力,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
1.工厂建设:开展车间级、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对工艺路线、产线布局和物流路径等进行仿真;广泛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的数字化研发设计和仿真迭代,应用智能化设计工具,实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数据统一管理和协同。
3.生产作业:开展关键装备和工序数智技术应用,实现关键装备异常预警、关键工序数据在线分析、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产品关键质量特性数字化检测。
4.生产管理:通过对生产过程、仓储物流、设备运行、产品质量等进行数字化集成管控,应用智能化分析工具,实现高效辅助计划排产和生产业务协同管控,并开展安全能源环保数字化管理。
5.运营管理:通过经营管理与生产作业等业务的数据集成贯通,应用智能化管理工具,实现成本有效管控、订单及时交付、绩效指标动态评估等,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
(二)建设成效
1.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1)、
T/CAMS182-2025《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省(区、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省(区、市)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附
1: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注:
[1]工厂建设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中的工厂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两个环节。
[2]研发设计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中的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两个环节。
[3]生产作业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中的生产作业、质量管控、设备管理三个环节。
[4]生产管理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中的计划调度、仓储物流、安全管控、能碳管理、环保管理五个环节。
[5]运营管理涵盖《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中的营销与售后、供应链管理两个环节。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中的多环节模式创新相关内容开展探索实践,积极探索未来制造模式。
附1
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
序号 |
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 |
|
(一) |
能力提升类指标 |
|
1 |
关键设备数控化率(%) |
|
2 |
先进过程控制投用率(%) |
|
3 |
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 |
|
4 |
工厂应用智能决策模型数量(个) |
|
(二) |
价值效益类指标 |
|
5 |
研制周期缩短(%) |
|
6 |
销售增长率(%) |
|
(三) |
生产运营效率优化类指标 |
|
7 |
生产效率提升(%) |
|
8 |
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 |
|
9 |
产品不良率下降(%) |
|
10 |
设备综合利用率提升(%) |
|
11 |
库存周转率提升(%) |
|
12 |
供应商准时交付率提升(%) |
|
13 |
订单准时交付率提升(%) |
|
14 |
运营成本下降(%) |
|
15 |
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 |
|
(四) |
生产运营成本降低类指标 |
|
16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 |
|
17 |
单位产品二氧化碳(CO₂)排放量降低(%) |
|
18 |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率(%) |
|
19 |
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
|
(五) |
推广应用类指标 |
|
20 |
先进制造模式/解决方案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复制推广的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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