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8号,以下简称《2026年通知》,具体见附件)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经商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将优先向尚未获得试点县备案的地市级倾斜。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抓紧部署,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县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编制试点申报实施方案,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后,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的申报方案不超过1个,于2026年3月12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纸质版一式七份,电子版光盘一份)。
《2026年通知》未作规定事项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财办建〔2026〕2号)执行。
附件:
1.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3.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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