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区重点工程项目不停工扶持工作
发布时间:2026-01-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补贴的函》(厦重函〔2025〕40号),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助力集美区稳增长、稳投资,实现2026年一季度投资“开门红”,决定开展2026年春节期间区重点工程项目不停工扶持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金补贴(详见申报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2026年春节假期始至元宵节止(2月15日至3月3日,即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不停工且现场日均施工人数50人以上(含)的在建2025、2026年区重点工程项目(省、市重点项目除外)。除夕、初一、初二、初三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适当安排轮休。现场施工人数不含各类项目管理人员。
省、市重点项目符合《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补贴的函》(厦重函〔2025〕40号)的,按照该文件执行,不重复补助。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建2025、2026年区重点工程项目一线施工人员给予补贴,各类项目管理岗位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春节假期(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每人每天给予100元补贴,春节假期结束至元宵节期间(正月初八至十五)每人每天给予50元补贴。单个项目总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拨付
申请:相关材料请盖章后按规定时间送至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楼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建管科(847室),逾期未报视同放弃申报补贴。联系人及电话:王亚恋,6284040。
拨付:不停工奖励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兑付,资金到账后,应及时足额发放至项目一线施工人员,用于项目一线施工人员的节日施工慰问补贴。
(四)补贴准则
企业若同时符合集美区出台的其他同类扶持政策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则在享受区级同类政策时应扣除上级政策的区级承担部分。
二、信用激励
符合《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鼓励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建设项目2026年春节期间不停工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6〕1号)的,按照该文件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的施工组织安排,明确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到位。提前梳理春节期间施工人员数量和商品混凝土、水泥、钢材、砂石等重要建材,以及资金、外运土方量、民爆物品需求量等情况,及早对接相关部门并按规定上报审批。牵头做好饮食、住宿等生产要素保障,确保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顺利施工。
(二)强化安全维稳
参建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项目现场安全管控,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进行排查,积极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审核把关
参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并按时间节点要求申报(逾期未报送视同放弃不停工补贴、信用激励)。要加强审核把关,审核过程中需建立台账、留存凭证,确保每一笔补贴资金都有据可依、全程可溯,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如弄虚作假骗取不停工补贴和信用激励的,一经查实,将追回相关补贴,撤销相应信用激励,并视情况记录不良行为信用等处理。
参建单位应如实审核每日施工情况,清点核对现场施工人数和完成工程量等。春节不停工期间,连续施工项目的施工人数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按现场签证点工计算(每人只能在一个施工合同段,不得重复计算)。签证点工应由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考勤机制,如实记录每日考勤数据,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保存施工过程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及工人工资发放资料以备复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区重点工程项目不停工补贴申报服务指南
2.相关表格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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