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组织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榕农函〔2026〕29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申报条件: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必须符合《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中所列标准和条件(企业注册日期截止到2024年4月29日)。
2.申报材料:增补企业需要报送的材料和装订顺序详见《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附件2)。
3.其他要求。监测不合格或企业自愿申请退出又重新申报的龙头企业不再享受财政奖补政策,主动退出资格的企业原则上4年内不得再行申报。获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企业优先。
4.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26年3月20日止。
附件:
1.《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2.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5日
增补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二、企业简介:含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业务、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参与扶贫等方面(800字以内)。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发展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一是近2年企业发展态势,如发展趋势、前景等;二是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情况,如分布、规模、原材料供应量等;三是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如方式、促进增收等;四是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如提供生产资料、作业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
五、2024年、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原件,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六、县(市、区)农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说明2024年、2025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
七、其他附件材料。
税收证明、环保证明材料、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品一标”等。
注: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应在复印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或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企业材料请按A4规格胶装成册。
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二、企业简介:含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业务、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参与扶贫等方面(800字以内)。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发展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一是近2年企业发展态势,如发展趋势、前景等;二是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情况,如分布、规模、原材料供应量等;三是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如方式、促进增收等;四是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如提供生产资料、作业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
五、2024年、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原件,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六、县(市、区)农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说明2024年、2025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
七、其他附件材料。
税收证明、环保证明材料、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品一标”等。
注: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应在复印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或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企业材料请按A4规格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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