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组织开展2026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6-03-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金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关于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026〕5号)中《关于促进工业企业新型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无参与涉黑涉恶案件。
二、申报项目及补助标准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行业特色平台、服务应用平台。
2.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总体具备大范围、深层次的工业数据采集、异构协议转换、边缘计算、数据汇聚及分析交互等能力;开发部署一定数量的云化工业软件、工业机理模型或工业APP;实施多个典型应用场景,形成生产管理、工艺流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质量管控、安全生产、能源管控、远程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部署安全防护模块或组件,确保接入安全、设备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在平台边缘计算或人工智能应用中,具备关键零部件的安全可靠能力;
(2)平台连接服务工业企业超过50家或连接服务产品、设备1000套(件)以上,赋能企业效果显著、运营模式成熟、经营状况良好;
(3)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上线运行,实际投资不少于30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编写《福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补助申请表》和《福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报告书》(附件1、2)。
4.补助标准
对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按平台建设(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工业数智化项目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数智化项目建设。
2.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项目已完成;
(2)项目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如,生产效率提高、工艺流程优化、安全能力提升及能耗水平、运营成本、产品不合格率降低等)、网络基础改善或网络安全管理起到实质性作用;
(3)项目建设申报企业过往三年未享受同类项目资金扶持。
3.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编写《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补助申请表》和《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报告书》(附件3、4)。
4.补助标准
对数智化成效明显的项目,按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数智化软硬件(包括信息系统软件投入及数字化、网络化设备设施投入等)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
1.支持方向
(1)工业设备“上平台”。支持开展设备数字化管理、设备在线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分析应用;
(2)企业核心业务“上云”。支持中小型工业企业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具等;
(3)企业基础设施“上云”。支持工业企业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等。
2.申报条件
(1)工业设备“上平台”类,其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上平台”;
(2)已获过“上云上平台”奖补的企业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
(1)福州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申请表(附件5);
(2)企业营业执照;
(3)与云服务商签订的云服务合同协议(合同上明确上云内容)及费用清单明细;
(4)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和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凭证复印件;
(5)企业提供上云业务实际使用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
(6)工业设备“上平台”类,另需提交云服务商提供的申报企业“上平台”设备清单及相关信息数据等证明材料,“上平台”设备为申报企业资产(使用)的证明材料。
4.奖补标准
(1)工业设备“上平台”。 对于“上平台”的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按每台(套)“上平台”设备给予2000元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10万元。
(2)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中小型工业企业,按其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套工具采购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3)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对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的工业企业,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云计算服务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同个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出具信用承诺书(模版见附件6),并提供于提交申报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二)申报企业按有关申报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提出申请,送当地工信、财政部门审核。申报企业上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加盖骑缝章,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奖补,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和高新区经发局、财金局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附上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和光盘),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 月 日。
纸质申报材料应有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光盘一个(含Word版和扫描PDF版),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同时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报送,申请表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余的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在封面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申报时间等。
(四)加强审核工作,与申报企业的对接沟通,重点将抓好现场核查和把好项目评审、审计等关键环节,确保审核工作严谨合规。工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
四、其他事项
本申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
1.福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补助申请表
2.福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报告书3.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补助申请表
4.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报告书
5.福州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申请表
6.信用承诺书(模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6年 月 日印发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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