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武汉东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02-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为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培育微短剧市场主体,加快打造微短剧产业链,结合东湖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集聚发展

对新认定为国家、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微短剧集聚区,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已获评的上述基地(园区),年接待剧组数量达到200个以上,且拍摄累计天数300天以上,或入驻微短剧相关企业30家以上的,每年给予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二、支持精品创作
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且已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分别给予版权方每部20万元、10万元奖励。鼓励“跟着微短剧来光谷”“跟着微短剧去旅游”等主题创作,对光谷元素突出且促进光谷文旅体科商融合发展的爆款微短剧,每部给予50万元奖励。
三、支持项目投资
对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项目,在头部网络微短剧视听平台播出并达到良好效果的,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取景拍摄
推动全区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文化场馆、办公楼宇等各类场景资源向微短剧剧组免费开放。对加入东湖高新区微短剧场景联盟的场地,年度接待剧组数量达到50个以上且累计拍摄天数60天以上,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及短视频平台播出后,每年给予场地运营方10万元奖励。

五、鼓励企业壮大

对首次纳入东湖高新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根据企业发展规模,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
六、鼓励文化出海
对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优秀网络微短剧,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制作费,给予50%的译制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度出口额达到20万美元以上的微短剧企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七、成立发展基金
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支持成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微短剧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的优质项目或经过平台认可的企业,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与文化影响力的微短剧作品。
八、引进头部平台
壮大头部微短剧平台集聚功能,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引进和新设立微短剧头部平台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扶持。对产业发展有引领作用的“四新”项目,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