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申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大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网

宝安区申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大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

发布时间:2026-02-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网上申报时间:
2026-01-27 10:20:28 至 2026-12-31 18:00:00

支持内容
鼓励中医药创新成果转化。鼓励企业(机构)开展中药新药、中医智能装备等创新技术和产品开发,经认定为优质项目且完成成果转化落地应用的,按项目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 

申请条件
资助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区企业或机构。 (2)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制药装备和给药装置领域无需提供生产许可类证件)。 (3)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4)申报项目若为中药新药,需已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或获批上市;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需取得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支持强度和方式
资助标准 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或获批上市的中药创新药,每个品种按照项目审计的实际投入给予50%资助;医疗器械获得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单个产品注册证书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主体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材料

大健康政策项目申请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企业上一年度納税证明
银行开户证明
项日资金申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本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日专项审计报告
项日产品取得的临床批件、临床试验报告、注册审批证明材料、生产许可及认证文件
项日所涉及全部设备采购合同、凭证和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