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支持
发布时间:2026-02-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
对企业投资建设或升级改建的5G+智慧工厂、无人工厂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一般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600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1.企业在福田区投资建设或升级改建的5G+智慧工厂、无人工厂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2.项目需经区政府产业联席会同意;
3.参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智能化改造相关要求,已对申请项目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评价等级,评价等级需达到三级及以上;
4.项目申请前需已完工,实际投资额需接受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实际投资额,项目支出明细表;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项目投资额包括软件、设备、网络建设等费用)。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企业情况和项目情况介绍
三级及以上等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证书
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
经办人工作证明
智能工厂建设情况报告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限制和除外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支持”“智能制造工厂示范项目租金支持”“工业投资技改支持”“产业活动支持”“老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同一企业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企业同一项目已获福田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
(三)对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产业政策不予支持。
(四)申报受理期间,申报主体的注册、税务、统计关系及信用等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并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支持。
(五)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入园证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
(六)本措施支持政策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限制,有数量和额度限制,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七)申请本措施中各项支持的企事业单位须承诺合法合规经营,并做出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获得本措施中各项支持的企业的必须承诺将政府支持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等。
(八)其他限制和除外情形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楼宇经济和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补充说明
五、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上传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所需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每一页盖章),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无审批状态即时更新功能,企业填报完毕后不用等网上审核即可到窗口交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要求申请方补充材料,申请方应予以配合。
(三)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原则框架内微调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四)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企业未按时递交拨付流程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支持。
(五)本政策中“上年度”指代“2023年”;“本年度”指代“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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