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组团参展支持
申报期限: 2025-07-07 ~ 2026-03-31
申报地址: https://lhqf.szlh.org.cn/cyfc/declarePolicy
条件说明
1.“计划内大型展会”以罗湖区分批次发布的《罗湖区2025年境内外重点支持展会目录》为准。
2.参展企业,是指在展会设置展位/展台的企业,非展会普通观众。
3.组展单位须于展会举办前不少于7个工作日向产业主管部门提交备案资料(确因特殊情况未提前备案的,需提交书面说明)4.本条款申报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将视申报情况对扶持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提交科室进行审核后,将有短信提醒发送至企业申报人手机(登录注册手机号),请申报人根据短信内容及时进行进一步操作。若未能在相应时限内完成网上补齐补正或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报,不予扶持。(二)企业在线打印《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带水印),并按照本《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所有纸质材料(A4纸)需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盖骑缝章),递交到指定受理部门。
申报材料
备案表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展会信息及参展企业名录
企业参展合同(外文合同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企业参展发票
活动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展会/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每家企业的参展活动照片;以及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承诺书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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